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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税收优惠、企业纾困,2021年这些政策还能继续吗?

来源:中国连锁协会 发布时间:2021-04-14 阅读量:2867 标签: 中国特许加盟展  

概述:3月30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第三届阳光财税论坛”在深圳召开。来自连锁零售、餐饮企业的财税负责人和政府、行业专家汇集一堂,围绕“2021年国家财政宏观趋势、减税降费、纾困助企政策以及企业优秀实践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

3月30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第三届阳光财税论坛”在深圳召开。来自连锁零售、餐饮企业的财税负责人和政府、行业专家汇集一堂,围绕“2021年国家财政宏观趋势、减税降费、纾困助企政策以及企业优秀实践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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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财政部财政研究院张鹏研究员从减税降费与税制改革、投资促进、财政支出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融资支持、专项债项目管理、进口关税、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等七方面详细解读2021年财税政策宏观趋势。

2021年,中央政府将持续从降低企业增值税起征点、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项留底返还、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扩大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所得税优惠目录、继续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比例、着力解决电价物业转售不合理加价问题、降低企业宽带专线费10%、高速公路收费实施ETC分段进行等方面开展减税降费工作。

税制改革方面,国家正在委托推进后移部分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并稳步下放至地方政府。目前关于印花税、增值税和关税的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

零售、餐饮企业在充分关注、应用各项减税降费和税制政策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利用专项债、城投债等各项债开展创新,探索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摸索建立更加先进、高效的农产品供销模式;持续关注RECP和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探索流通创新,满足国内消费升级和经济发展需要。

近期,企业应特别关注哪些财税政策?

安永(中国)的合伙人刘宇从税收优惠政策延长、疫情纾困政策延续,以及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等多方面逐一梳理了近期出台的财税政策内容。具体包括: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出台时间:2021年3月15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

出台时间:2021年3月17日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全国层面,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展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捐赠方面,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于2020年8月完成立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明确进口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征城建税,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4)《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市场总局等多部委将在年内出台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制度性减税政策、延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等政策落地实施。

5)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再选定一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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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增值税电子发票,上海云砺王纹总结了专票电子化的相关政策和目前进展,综合分析了专票电子化面临的挑战,向行业提供了贯穿供应商、税务局和买方,全链路交易协同的高效、无痛的专票电子化解决方案,得到与会代表的认可。

这些企业实践案例值得学习

财税工作委员会主任、沃尔玛中国税务总监夏敏主持,苏宁、天虹、首航国立、福建冠业、湖北黄商、神州税道等6名零售企业代表和专家参与对话讨论,从开源节流策略、灵活用工平台和财政扶植、全平台管控、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等话题进行了探讨和分享。

天虹从构建数字化组织能力(客户、营销、服务、商品、经营、供应链)方面入手,深耕到家业务、深度挖掘会员、开展深度直播,实现线上平台销售同比增长283%。

黄商集团通过加强废品管理,变废为宝,纸皮重量增长10%,废品收入比上年增长70%,创利500余万元;通过与多家银行合作,借力营销,降低营销费用200余万元。

苏宁借力互联网技术优势,建立云财数智化共享系统,实现对私个人报销、纳税申报、代账服务、电票销售、税盘托管服务、催收服务、档案托管服务等全流程系统管控,大大提升管理效率。

会上,百胜税务副总裁薛润梅主持,呷哺呷哺、西贝餐饮、金拱门、乐凯撒比萨等餐饮业财税负责人共同参与讨论、分享了餐饮企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效益最大化、降低融资成本、实现税务数字化转型、优化财税组织架构的实践措施。

通过研习税收政策并在实践中发现“放弃免税”一定程度上是企业税务利益最大化的一个方式;利用银行的存款产品来优化存款结构;合理安排融资主体和提款进度,以符合政府的贴息政策要求,获取贴息;大额采购款项尽可能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来结算;充分利用第三方产品,贯通企业内部系统与税务系统,实现税务一键申报管理平台;未来财税管理数字化时代,餐饮企业财税部门的人、财、物和管理重心必然发生转移和变化,企业应具备前瞻性规划,调整税务管理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共享平台功能,实现智慧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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